影片很棒。從圓明園獸首的事件開始,探討了文物走私的議題。看的時候也讓我想起之前公視連續劇瑰寶1949的一些情節。無奈又感慨的是,凡事只要牽扯到金錢,最後都會跟犯罪扯上關係啊!

藝術無價?
紀錄片明確地告訴我們,「不」。2009年,佳士得拍賣會上的那兩個青銅獸首像,最後以2800萬歐元賣出。古物走私是全世界第三大的非法交易,僅次於毒品及軍火。走私交易一年獲利可達數十億美元。

殺頭生意有人做,賠本生意沒人做。相較於其他買賣,文物交易更講究通路、人脈,跟知識(藝術品真偽)。許多藝術品往往在戰亂中成為投機商人的戰利品。1970年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(UNESCO)訂下公約,讓被掠奪文物的國家可以依此申請返還文物。但是,公約不溯及既往(所以才有大英博物館),也只限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請求。1995年,UNESCO再次訂定公約,企圖擴大管理民間的買賣行為,要求買賣家確認/證明文物的來源合法。

常被用來當作來源證明文件的,是「藝術品遺失登記證明書」。這個證明書來自藝術品遺失登記公司,是一家私人公司,擁有全球最大的藝術品資料庫,通常文物所有者(含博物館及私人藏家)會在此登錄項目,以便遭竊時可以追查。

這份證明書其實只說明物品不在登記資料庫內。但總有不在資料庫內的物品。譬如說戰區博物館就不太可能進行登錄。或是未曾出土的文物。儘管該公司明白說明公司不保證物品來源,僅證明東西不在資料庫內,卻仍然被賣家用來證明物件來源清白。

正確的說法是,得到證明書的物品,來源沒有不合法的紀錄。但沒被抓包的犯罪不代表沒有犯罪。何況,有錢的收藏家不在乎來源,只想擁有。

供需鍊形成。

現今的考古文物買賣,主要依靠自由港系統。自由港是經濟特區,可進行貨物起卸、轉口貿易、長期存放。藝品商善加利用了最後的這項倉儲服務--存什麼不會被管,可以自由買賣,買賣不用繳稅。(物品離開自由港時才要繳。)瑞士的鳳凰藝廊把大部分的藝品存放在自由港,藝廊的買賣存在許多爭議。譬如下圖這件羅馬石棺。根據老闆的說法,來源正當,但是最後還是被判還土耳其,不過老闆不放棄所有權,官司還在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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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的超然……
圓明園的獸首拍賣以戲劇化的方式結尾。得標的中國企業家在北京開了個記者會上現身,而且他的聲明更是出人意料——他表明拒絕付款,因為這兩件文物原本就屬於中國,只是被搶走了。這個事件從買賣上升到政治層級,銅像變成西方掠奪中國的象徵。法國企業家最終買下銅像,歸還中國。作為交換,佳士得拍賣行得以在中國繼續營運。

目前,中國的新富階級仍活躍於各大拍賣會,購回流落海外的文物。

不只是中國,土耳其也積極索回海外的土耳其文物。土耳其城市加吉安特列出存在外國博物館物品的清單。這些文物在一次大戰期間被掠奪,擁有它們的包括大英博物館、德國的佩加蒙博物館。土耳其政府成功索回約四千件古物。

民族意識也好,國家外交也罷,總之,藝術攸關政治。

走私文物資助恐攻?
走私以企業規模經營。新科技助長了買賣。物品被放上了網站,買賣雙方均不在意是否合法。藝術市場彷彿是有錢人私下的雅好,即使上不得檯面也出不了大事,直到出了大事。

ISIS把破壞伊拉克摩蘇爾博物館及敘利亞古城帕邁拉的影片上傳網站。傳言指出,文物走私成為恐怖份子籌措經費來源。此事造成國際博物館協會公布了新的警戒清單,聚焦敘利亞與伊拉克的文物。「買賣文物等同資助ISIS,」協會喊出「不買不賣」的口號。當然,口號力量薄弱。

但文化資產是不是真的變成武器呢?專家和相關業者認為,伊斯蘭國出售古物籌資的說法有些誇大了。他們認為伊斯蘭國只是把掠奪到的文物埋起來。相較於買賣文物,賣石油更快更有效率。但是他們認為非法買賣必須被譴責。因為考古文物被視為共有的文化遺產資產,私人收藏家受到更多監視。但這僅限於歐洲。而世界各地都有自由港。

古物只能沉默地觀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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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看過程中,我時不時想起「匹夫無罪,懷璧其罪。」擁有,可以是單純的慾望,也可能是複雜的權勢角力。盛世時,我們有博物館來保護這些文化資產。亂世時,它們因為自身的美麗與價值而受害。

只禁一嘆。


*圖片所有權利屬於原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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