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視播出的紀錄片。因為我是CSI的粉絲(尤其是Grissom的粉絲),所以就好奇地看起來了。雖然我沒有天真到以為美國的法醫就是像CSI所描繪的那樣,或是每個城市都有設備那麼好的實驗室,還可以浪費子彈測試彈道等等,但美國制度居然如此凌亂,也頗令人詫異。
Grissom離開LV辦公室之後,我也就沒繼續看了。看來CSI的實驗室目前只是願景,但是生命能善始善終是每個人都期望的事。
最後還是靠著今天的來賓台大法醫學研究所孫家棟所長解說,我才稍微知道美國法醫制度是怎麼來的。美國最早實施的是驗屍官(Coroner,原義是收稅官)制度,由選舉產生。直到1940年代才逐漸引進法醫(Medical examiner)系統,由專業法醫擔任。目前有22州採用法醫系統,18州是法醫和驗屍官共同執行驗屍業務,但仍有11州靠驗屍官完成死亡證明。
對,沒錯,驗屍官由選舉產生。這真是夠詭異。根據我從影片中拼湊所得,有1300郡由被選任為驗屍官的政治人物來調查死因。雖然驗屍官手下有專業法醫協助,但死亡報告仍然依賴驗屍官完成。換言之,驗屍官有最終發言權,法院判決也依他們所說為準(當然也有法院要求重新驗屍的狀況)。
法醫工作薪資低,法醫辦公室設備差,難免會有一些不具法醫資格的人擔任法醫工作。驗屍工作亦有外包給民間法醫公司的情況。聯邦政府的預算少得可憐,對於死亡調查員及法醫辦公室沒有任何監管措施,法醫死亡調查也不需接受評鑑(美國大部分的行業,餐廳醫院理髮院等等,都須接受評鑑,確定符合相關規定)。所以才有片中種種不可思議的案例出現。譬如說在車庫改裝的辦公室進行解剖,照明僅依賴一盞從天花板吊下來的燈泡。有一成的法醫辦公室沒有X光機。冷凍櫃不夠用,只好租冷凍貨車存放屍體跟屍塊——天啊,真不敢想像之後貨車如果載著海鮮到餐廳是什麼光景……相較之下某百貨公司把蔬果暫存在員工廁所好像真的不算什麼……——因為人手嚴重不足,法醫似乎是個想當就能當的行業。工作多次出錯的調查員,換個城市竟又繼續工作。
死亡調查完善與否,因州而異。有法醫系統的州,由專業法醫統籌,設備齊全,驗屍結果較中立;驗屍官系統因為政治因素,過份偏袒執法機關,有時反生弊端。譬如像紐奧良的案例,平民被警察毆打致死,驗屍結果卻沒將死因歸為謀殺。凱恩氣喘發作時,被精神病院的束帶綁縛,因而致死,家屬必須將遺體交付獨立驗屍做第二次相驗才得到真相。事實上,在紐奧良,如果有人執法單位或拘留所死亡,常常需要獨立驗屍機構再做第二次驗屍,才能確定死亡原因。美國國家科學院研究計畫委託的專家指出,改革的第一步應該廢除驗屍官制度,讓專業醫師擔任死亡調查。現任的LV驗屍官反對,理由是全國並沒有那麼多資格符合的法醫,而驗屍官之中也有稱職的,驟然改革反而添亂。在我看來多少是既得利益者的自我防衛。
另一個被挑出來談的重點是老人的死因。老人多半被認為是自然老死,因而忽略犯罪的可能。安養院中的老人被看護毆打致死的案例被提出來討論。片中也指出,好的法醫不只在判斷死亡原因,解剖工作對傳染病源的確認和死亡統計的正確性也很重要。
台灣的死亡證明有兩種:一、死亡證明書(醫生),二、相驗屍體證明書(檢察機構):疑非病死、非自然死者,需報請司法相驗。我覺得這樣的制度還不錯。但孫所長提出一個重點,就是台灣醫學教育缺乏法醫知識的部分,所以醫生在遇到意外死的案例時,可能也直接開出死亡證明,卻沒有報司法相驗。另外,因為相驗屍體證明由檢察機關開出,難免有不夠中立的疑慮,尤其警察或政府官員是可能涉案人的時候。
- Nov 16 Sat 2013 00:23
死亡代言人 Post Morte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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